曾经的志愿,除了律师以外,还有记者。

  后来做了律师,但最常阅读的,是与工作有关的财经新闻。与证券时报的结缘,也正来自于此——自从大学本科《证券法》课堂上知道了证券时报是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后,阅读证券时报(包括登录官网以及日后的微信公众号平台)就成了习惯。

  而2020年9月证券时报刊登的一篇调查报道《潜望丨雪松信托迷雾:42只产品风控全线“裸奔”,220亿底层资产尽数虚无,借道假央企转移百亿巨资!》,促使了我与之缘分的进一步增强。该报道称,记者实地走访调查发现,“雪松信托借道保理通道所受让的220余亿元应收账款,既无三方确权,也无回款封闭,风控全线出于‘裸奔’状态。”

  作为证券时报的忠实读者,同时也是长期关注供应链金融行业的律师,我仔细阅读了一万余字的报道全文,又去查阅了雪松信托的官方回应后,便在自己运营的微信公众号“律商Legal Insights”上写了一篇法律评论《220亿信托产品风控裸奔?雪松信托“澄清公告”自证其罪》。出于对证券时报所调查事实的信任,对供应链金融行业的了解,以及自己多年积累的办案经验,我旗帜鲜明地在文中指出,雪松信托在其所谓“澄清公告”中声称“我司未将确权作为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风控手段”罔顾了“债权转让需经通知才生效”的基本法律规则。

  该文在公众号上一经刊发,便被界面新闻、证券时报网、中国基金报等财经媒体与公众号先后转发,于是招来了雪松信托的律师函和投诉信。虽然我本人对该文中所依赖的事实深信不疑,同时也对自己依据专业常识与经验积累所作出的法律评析抱有信心,但来自大型金融机构的律师函与投诉信,对于不明真相的律所其他同事而言,或多或少还是造成了一些困扰,甚至建议我尽快删稿并向雪松信托道歉。幸好,此时因转载文章已与证券时报的记者和编辑老师微信结识,在了解了他们广泛与深入的调查研究过程后,让我更加笃信:作为一位证券时报的长期读者,我的信任是没有错付的,也很好地帮助我坚守了自己的判断,并妥善应对了一些要求尽快删稿的压力。

  后来的故事可谓是人尽皆知。2022年农历春节前夕,雪松控股董事长发布公开致歉信,承认理财产品无法兑付及违约的事实。同月16日早间,证券时报再度刊发重磅调查文章《潜望丨雪松200亿涉众募资调查:假借灰色通道,裹挟一众伪国企,底层资产涉“空转”贸易》。该文秉持证券时报的一贯专业精神,详细拆解了雪松利用应收账款的“融资秘术”——作为底层资产的应收账款,系建立在涉嫌虚假的“空转”贸易行为之上。

  又过了一年后,2023年5月7日下午,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区分局发布案情通告,称依法对雪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的广东圆方投资有限公司等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立案查处,并对主要犯罪嫌疑人张某(雪松控股、雪松信托的实控人)等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至此,司法机关对雪松收网。

  回顾整个过程,我想说的是,资本市场确实需要有着较高职业道德水准和较高职业水平的守门人,就如我所接触的证券时报的记者和编辑老师们。不论是雪松系列调查报道及相关分析,还是其他深度调查报道,在我日常阅读证券时报的过程中,就经常对记者老师、编辑老师们的调查功力、职业态度、分析能力赞不绝口。而作为一名执业律师,我也不得不承认,我们似乎很少在律师行业的日常工作中看到过同行(包括我们自己)在撰写尽调报告时对事实的挖掘能够达到如此之深度。反而,一些同行为了赚取服务费,在出具专业报告或意见的过程中粉饰太平、言不由衷几乎已经司空见惯。这应该也是证监会、最高法大力支持和发展证券虚假诉讼的重要缘由吧。

  感谢证券时报的陪伴。过去十几年,陪伴我从一届学生成长为一名始终愿意去努力独立思考的法律人。相信独立思考的力量,辨识和信任理性的声音,对一个社会的运转,是多么重要的事情。